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两区化学性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竞选概况
1.采购单位: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两区化学性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3.采购项目内容:此次采购为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两区化学性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拟择优选择具有相关资质认证的商家,完成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两区两区化学性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 预计处置量 | 预计总价 |
34元/公斤 | 4.5吨/年 | 15.3万元/年 |
按实际用量结算。若最终处置量超过4.5吨,按4.5吨进行结算。
5.采购年限:1年。
6.中选方式:供应商响应文件在满足资格要求及商务要求的基础上,采用两轮报价的竞选方式,最低价中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
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
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经营处置医疗废物HW01《化学性废物841-004-01》的资质或者具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3类和HW49类的资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危险废物货物运输《医疗废物》资质、危险废物货物运输《9类》资质。
2.2.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要求完成采购单位两区化学性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三、文件要求
1.供应商报送的竞选资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经营处置医疗废物HW01《化学性废物841-004-01》的资质或者具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3类和HW49类的资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危险废物货物运输《医疗废物》资质、危险废物货物运输《9类》资质。)、项目报价表须加盖公章。除项目报价表以外的资质文件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并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竞选。
2.竞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须加盖竞选供应商鲜章。
3.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承诺函。
4.所有竞选文件(包括报价单)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不接受未按要求密封的竞选资料。竞选资料必须齐全,复印件须加盖竞选供应商鲜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所有竞选文件(包括报价单)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不接受未按要求密封的竞选资料。竞选资料必须齐全,复印件须加盖竞选供应商鲜章。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 2 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此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采购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全科医师楼5楼会议室。
二次报价方式: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轮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汉安大道西段1866号
邮编:641001
组织部门:总务科
联系人:傅骏
联系方式:0832-2037643,法定工作日内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部门:审计科
联系方式:0832-2155638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