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准妈妈都有这样的疑惑:孕期究竟能否吃药?一方面,若不吃药,自身病情难以得到改善;另一方面,她们又担心服药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孕期用药问题,是所有准妈妈极为关注且纠结的问题。接下来,本文将针对“孕期用药,宝宝安全吗?”这一疑问逐一阐释清楚。

一、妊娠妇女服药对胎儿有毒吗?
存在影响。据报道,在婴儿出生时伴有严重缺陷的情况中,其中3%是因母亲在妊娠期有过感染、接受放射或用药的经历所致。准妈妈服药为何会使子代出现后遗症呢?原因在于有些药物能够透过血液 - 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
二、妊娠的哪个时期服药最危险?
妇女的妊娠期可划分为4个阶段:
第1阶段为着床前期,从受精至着床共12天。
第2阶段为器官发生期,时长为13至60天。
第3阶段占据其余70%的妊娠期,此阶段为生长发育期。
第4阶段是分娩期,持续7至14天。
孕妇在各个时期的用药情况、剂量大小、药物维持作用时间、胎儿的遗传构成与易感性、母亲的年龄以及营养状况等诸多因素,共同决定了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尤其是前2、3阶段最为危险。
三、妊娠妇女如何服药?
妊娠女性若患病却不进行治疗,其后果可能比药物对胎儿造成的危害更为严重。因此,妊娠期用药需合理、慎重且适度。请勿自行购药,用药务必遵循医嘱。
1、妊娠初始的3个月,应尽可能避免使用药物。若确实有用药需求,则需依据原则审慎用药,同时,用药后要密切留意胎儿的发育状况。
2、对于处于可用可不用状态的药物,一律不予使用,优先考虑采用食疗、运动或心理治疗的方式。
3、选择同类药物中最为安全的,也就是选择风险与收益比值最小的药物。例如,当妊娠妇女发生感染时,可选用相对安全的抗感染药物,如头孢菌素类的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噻吩;青霉素类的阿莫西林或氨苄西林;解热药可选择对乙酰氨基酚(泰诺)、芬必得(布洛芬、分尼康)。
4、用药之前,务必仔细研读药品说明书,重点关注药物的禁忌证、注意事项、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以及功效等方面。
5、用药后宜多饮水,促使药物尽快排出体外。
若想了解药物可能对胎儿产生的不良影响,可参考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颁布的“药物可能对胎儿危险性的分类和标准”。

孕妇在用药之前,可查阅药物的分类。除A类和B类药物外,使用其他药物均需咨询医生的专业建议,以确保合理用药。许多准妈妈反馈,药品说明书上没有等级分类该如何处理?实际上,可以这样解读:药品说明书中“可以用”对应A类药物,这类药物安全可靠,可放心使用;“酌情使用”对应B类药物;“慎用”对应C类药物;“禁用”“严禁禁用”则分别对应D类和X类药物,应尽量避免使用。
一、妊娠期妇女误服药品怎么办?
在生活中,部分女性可能会在未察觉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孕妇禁用的药品;也可能在妊娠期患病时,因不了解某些药品的禁忌而贸然服用。倘若遇到此类情况,首先不必惊慌,然后应进行紧急处理。需要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妊娠的具体时间,二是药品的性质。具体事宜可向妇产科医生或药师咨询。

孕妇在妊娠3周(停经3周)内服药,此阶段被称为安全期。服药后无需担忧药物导致胎儿畸形。若没有出现任何流产迹象,通常意味着药物未对胚胎产生影响,可继续妊娠。
在妊娠3~8周内,这一阶段被称作高敏期,是胚体主要器官高度分化发育的时期。此时,胚胎对药品的影响最为敏感,部分药物可能会产生致畸作用,但不一定会引发自然流产。此时,应依据药品毒副作用(致畸性)的大小以及相关症状作出判断,若出现与此相关的阴道出血情况,不宜盲目保胎,而应考虑终止妊娠。
妊娠8周至4 - 5个月被称作中敏期。此时,胎宝宝对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情况下不会引发自然流产,致畸程度也难以预估。在此阶段,是否终止妊娠需综合药品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全面考量,权衡利弊后再做决定。
妊娠5个月以上被称作低敏期。此时,胎宝宝对药物的敏感度较低。用药后通常不会出现明显畸形,但可能会出现程度不同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
二、临产前禁用的可引起子宫收缩的药品有哪些?
垂体后叶素、缩宫素等药物,小剂量使用便能促使子宫产生阵发性收缩,而大剂量使用则会导致子宫发生强直收缩。对于缩宫素存在禁忌证的孕妇,绝对禁止使用该药物;对于适宜使用缩宫素的孕妇,在应用时也需格外谨慎。若发现子宫收缩过强、过频,或者出现胎心异常的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麦角胺、麦角新碱等药物同样可引发子宫强直性收缩,且其作用持续时间较长。在临床上,这些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产后出血,但在胎儿娩出之前禁止使用,否则可能会导致胎儿窒息死亡。
孕期用药务必谨慎,尤其是临近分娩之际,一定要严格遵循医嘱,切勿擅自用药。熟知这些禁用药物的相关知识,对于保障母婴安全极为关键。
本期供稿 | 药剂科 马锡连
文字编辑 | 宣传统战社工部(文明办) 蒋 艳
责任编辑 | 宣传统战社工部(文明办) 邓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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