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化,全称为雾化吸入疗法,是一种通过专用装置将药物转化为微小雾滴或颗粒,使其悬浮于气体中,再经患者呼吸吸入呼吸道和肺部,从而发挥治疗作用的给药方法。
雾化的优点:药物直接作用于靶部位,局部浓度高,起效快;用药剂量小,全身吸收少,副作用相对较少;操作简便,患者依从性高,尤其适合儿童、老年人或难以配合口服、注射的患者。
雾化药物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使用时需遵循一定的顺序以确保疗效:

一、雾化药物分类
1.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
代表药物:布地奈德、丙酸倍氯米松、丙酸氟替卡松
作用:抗炎,减轻气道黏膜水肿,适用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炎症性疾病。
2.短效β₂受体激动剂(SABA)
代表药物:沙丁胺醇、特布他林
作用:快速舒张支气管平滑肌,缓解喘息、呼吸困难,常用于哮喘急性发作。
3.短效胆碱M受体拮抗剂(SAMA)
代表药物:异丙托溴铵、复方异丙托溴铵
作用:舒张支气管,减少黏液分泌,与SABA联合使用可增强效果。
4.黏液溶解剂
代表药物:乙酰半胱氨酸、氨溴索
作用:降低痰液黏稠度,促进痰液排出,适用于有大量黏痰的患者。
二、雾化药物使用顺序
先使用支气管扩张剂,使气道充分扩张,间隔5-15分钟,待气道痉挛缓解后,再使用糖皮质激素,减轻气道炎症和黏膜水肿,增强治疗效果;最后使用黏液溶解剂,稀释痰液,促进排出。
当然,药物顺序并非绝对,还是应根据病情和医嘱调整。雾化后要及时漱口、洗脸,避免药物残留刺激口腔和皮肤。
本期供稿 | 药剂科 何敏
文字编辑 | 宣传统战社工部(文明办) 蒋艳
责任编辑 | 宣传统战社工部(文明办) 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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